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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兔繁殖買賣 須符動保法

中央商情網/ 2012.05.26 00:00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12年5月26日電)媒體報導業者客製化繁殖巨兔,農委會今天表示,寵物兔在繁殖、買賣過程飼養照護情況也均須符合「動物保護法」,已請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查察兔群的飼養狀況。  媒體報導,催眠師徐明在臉書推出「客製化巨兔」,供民眾預購,遭動保團體批評「假保育、真營利」。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出,寵物兔因個性溫馴及飼養民眾較少,現行法規對其繁殖、買賣業者的管理強度均較犬隻低,但是繁殖、買賣寵物兔的業者也是「動物保護法」認定的飼主。  因此,農委會表示,寵物兔飼主無論在繁殖、買賣或一般飼養過程,均須依法提供動物適當食物、飲水及充足活動空間等規定。  農委會已函請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至現場查察,確認兔群的飼養照護狀況並依「動物保護法」辦理。  農委會也呼籲民眾,在飼養寵物前應該經過審慎評估,確認時間、環境及經濟狀況等許可,要能夠照顧牠一輩子不棄養,不要因一時興起或受廣告、風潮影響而貿然飼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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