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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工時趨嚴 人力需求將大增

中央商情網/ 2012.05.26 00:0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012年5月26日電)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正修改「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將嚴格規範空服員工時,減少疲勞。航空公司人力需求將大幅增加,在油價上漲,全球景氣衰退下,航空業經營會更吃力。

去年及今年,國內各家航空公司都大幅招考空服員,部分航空公司連招2到3次。民航局說,除了因應兩岸及日本、韓國增班需求外,還有一部分原因是為因應未來將明訂客艙組員的工時規定所增加的人力。

民航局說,民航飛行駕駛的工作時數一向有嚴格的規定,台灣也是比照國際標準。而空服員的工時,原本都是依勞動基準法,由勞雇雙方約定,各航空公司有不同規範。

民航局表示,增訂客艙組員的工時規定是國際趨勢,民航局研擬規範前,與國內航空公司及空服員代表都曾多次開會,大致已達成共識,內容主要是參考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及國外航空公司的做法。

根據民航局研擬客艙組員工時的最新版本,規定客艙組員連續24小時內,國內航線飛航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飛航執勤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國際航線飛航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飛航執勤時間不得超過14小時,若超過規定,航空公司應增派客艙組員。

民航局說明,將飛航時間與飛航執勤時間界定清楚是有必要的,因為客艙組員在飛航前,可能因公司要求參與其他工作事項,如果不明確規範,即使飛航時間符合規定,長久下來會隱藏疲勞因素,服務品質會受影響。

民航局將飛航任務、行政工作、訓練、調派待命時間,都納入執勤時間,而飛航執勤時間是自開始報到至完成所有飛航任務。

民航局舉例,如果客艙組員準備執行11小時國際長程航線飛行任務,報到前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花了4小時,因此飛航執勤時間就短縮,已少於11小時飛航時間,航空公司就要加派或重新調派人力。

根據民航局統計,台灣現有6家國籍民用航空公司,約有4000多名空服員。

航空業者表示,現在還未估算若實施空服員新的工時規定的人力需求。航空公司並不認為現行各自對空服員的工時要求有不當,也不認為新的規範對空服員就絕對有利,但已有增加人力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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