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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革科技:金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25 00:00
一、本公司於101年2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3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一)公司名稱:金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H701010 住宅及大樓租售業。二、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三、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四、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五、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六、H701070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七、H701080 都市更新業。八、H702010 建築經理業。九、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十、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十一、H703110 老人住宅業。十二、E801010 室內裝潢業。十三、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十四、F111090 建材批發業。十五、F113010 機械批發業。十六、F211010 建材零售業十七、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十八、F301010 百貨公司業。十九、F301020 超級市場業。廿、F501060 餐館業。廿一、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廿二、I102010 投資顧問業。廿三、I103060 管理顧問業。廿四、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廿五、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廿六、J503011 廣播節目製作業。廿七、J503021 電視節目製作業。廿八、J503031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廿九、J503041 廣播電視廣告業。卅、J503051 錄影節目帶業。卅一、J701020 遊樂園業。卅二、J701040 休閒活動場館業。卅三、J801010 高爾夫球業。卅四、J901020 一般旅館業。卅五、JD01010 工商徵信服務業。卅六、D401010 熱能供應業。卅七、F199990 其他批發業。卅八、F501030 飲料店業卅九、F401010 國際貿易業。四十、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四一、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四二、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四三、IE01010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四四、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四五、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四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四七、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四八、J301010 報紙業。四九、J303010 雜誌(期刊)出版業。五十、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三十號十二樓。(四)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股份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600,000,000元整,分為1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2年9月1日,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5月25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認購或配股比例:(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0 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4,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計4,0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32,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2)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2、發行價格:每股暫訂新臺幣13.5元。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營建個案開發款。(十)代收股款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一)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二)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三)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外,並以書面備置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證券經紀商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或親至上列陳列處所索取或附回郵信封索取。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一)茲訂定101年6月17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6月13日至101年6月17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101年6月12日(星期二)16時30分前逕至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101年6月12日(含)前為憑),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三)原股東與員工繳款期間為101年6月18日至101年6月22日。(四)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01年6月25日起至101年6月26日止。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報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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