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大同享受盃三對三及趣味籃球賽受理報名

民生@報/新聞稿 2012.05.24 00:00
2012大同享受盃三對三及趣味籃球賽競賽規程

壹、活動宗旨:為積極推廣籃球運動風氣,促進校園體育交流活動,普及籃球運動人口,落實籃球運動紮根,培育籃球運動人才,提昇籃球運動技術水準。

貳、主辦單位:大同大學女籃社

參、協辦單位:享受王活動工作室

肆、活動網站:BB.籃球瘋樂園FaceBook 粉絲專頁

伍、比賽分組與參賽資格:

一、三對三女生組:凡年滿18歲,對籃球及運動有興趣之女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趣味競賽組:凡年滿18歲,對籃球及運動有興趣之女生均可報名參加。

備註1:每隊球員(含隊長)至多報名4人,每人限報名一隊,可跨校報名參加。

陸、報名方式:

一、日期:即日起至6月20日下午5時30分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費用:每隊400元整,一隊最少3人至多4人,僅參加趣味競賽者,每人50元。已參加三對三競賽者可免費報名趣味競賽。大同大學學生憑學生證至檢錄台報到一人可退還報名費100元。(限前15位報到者)。

三、方式:採ATM報名,將報名費匯款至華南銀 (008)帳號107205123696,並於報名期間至活動官網BB.籃球瘋樂園FaceBook粉絲專頁內【2012大同享受盃】的文章下載報名表,填妥後以E-MAIL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確認完成報名表及款項後,主辦單位將以電話通知,始完成球員報名手續。

備註:球員參加資格請依據本規程第伍條規定辦理,如未依報名表格填寫清楚,則該球員視同未完成報名,並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柒、比賽日期與地點 (場地與時間若有異動將於活動網站公告)

一、三對三女生組:

民國101年06月30日,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40號 (大同大學室外籃球場-新場)。

二、趣味競賽組:

民國101年06月30日,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40號 (大同大學室外籃球場-新場)。

捌、參賽時程:

一、報到時間:

民國101 年06 月30 日,當日早上9:30~10:00。

二、三對三競賽時間:

民國101年06月30日,當日早上10:00~12:00及下午3:00~5:

00。

三、趣味競賽時間:民國101年06月30日,當日下午1:00~3:00。

四、賽程將於民國101年06月25日公佈於活動網站公告 (BB.籃球瘋樂園FaceBook粉絲專頁)。

玖、競賽制度:

一、三對三籃球比賽制度:預賽採分組循環,決賽採單淘汰賽制。

趣味競賽組比賽制度:採積分制。

二、循環賽計分與名次判定: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現行國際籃球規則規定辦理。

三、錄取名次:

(一)三對三女生組取前3 名。

(二)趣味競賽組取前3 名。

拾、獎勵:

一、 三對三女生組:

(1)冠軍頒發獎金 1500元及獎狀各一張。

(2)亞軍頒發獎金 1000元及獎狀各一張。

(3)季軍頒發獎金 500 及獎狀各一張。

二、趣味競賽組:

(1)冠軍頒發獎金 500 元及獎狀一張。

(2)亞軍頒發獎金 獎品及獎狀一張。

(3)季軍頒發獎金 獎品及獎狀一張。

拾壹、競賽通則:採取FIBA 最新規則(2011年5 月版)。

一、 基本精神:

(一)每位球員必須遵守裁判之判決,如有不服者,裁判有權終止比賽。

(二)球隊隊長為場中唯一發言人。

(三)各球員務必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駕照,恕不受理健保卡)、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備查,應屆畢業生若無在學證明請另攜畢業證書,如對手提出身分資格審查時,10分鐘內無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則取消參賽資格。

(四)比賽當日請穿著運動服裝出場比賽,如有需要請穿著大會提供之號碼衣。(五)本賽事決賽結束後,即由主辦單位統一進行頒獎。獲獎之球隊請派代表留至頒獎典禮結束,否則獎金、獎狀或獎品將扣留。

二、 有關時間規定:

(一)比賽球員於開賽3分鐘後仍未到場者,由裁判判令棄權,對隊以21:0獲勝。

(二)比賽10 分鐘時間,沒有中場休息時間。

(三)每次進攻時間限制為12 秒。

(四)球隊得分21分(含)以上,比賽提前結束,否則將打滿10分鐘。:

(五)沒有暫停時間。

(六)比賽打滿10分鐘時雙方仍平手,則進入第一次延長賽,為時1分鐘,攻守順序以擲錢幣決定之,若第一次延長賽後仍平手,則進行第二次 (最後)延長賽,先得2分者獲勝,球權順序延用。

三、 競賽規則:

(一)所有比賽均以3人開始,球賽進行中某隊少於2人時則判定失格。

(二)必須依據報名之名單出賽,如有冒名頂替,取消參賽資格。

(三)練球時不可做灌籃動作,但正式比賽時不在此限。

(四)所有球員到場時都必須至記錄臺簽到。

(五)比賽開始之攻守順序以擲錢幣決定之,獲發球權方於三分球線外頂端發球。

(六)任何死球狀況時均得請求替補。

(七)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

(八)三分線外投籃得2 分,其餘投籃得2 分及罰球得1分。

(九)遇爭球時,控球權歸於防守方。

(十)個人犯規至多4次,全隊犯規第4次起,則進行罰球1次,球進則攻守交換;球不進則比賽繼續進行。

(十一)投籃時遇犯規,如球進,得分算,不加罰;如球未進,則罰球2次。

(十二)違例情況發生時交換控球權。

(十三)每次交換控球權時,發球員必須兩腳均立於三分線外。

(十四)在發球區內發球時,球必須傳出,不得直接投籃或運球,若有違反則喪失控球權。

(十五)每次攻守交換,進攻隊發球前,球須經由防守隊於2秒內回球,回球時防守球員不得進入發球區內,球發出後則不在此限。進攻隊必須在5秒內自發球區發球。

(十六)防守隊抄截獲球或搶得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送回到三分線外,該球員雙足均應立於三分線外,此時比賽立刻開始,防守隊可防守,進攻隊可投、傳或運球。

(十七)罰球情況應依據標準籃球規則。若罰球隊罰球不中而搶得籃板球,可立刻出手投籃。若防守隊搶得籃板球,在攻籃前,球必須回到三分線外。

(十八)受傷流血的球員必須立即下場治療。

拾貳、競賽附則:

一、各競賽場地均設裁判長,若遇有紛爭,由裁判長召集該場執法裁判共同會商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不受理申訴。

二、比賽進行時如遇風雨,比賽繼續與否或更改場地事宜,由主辦單位協調決定之,各球隊不得異議。

三、比賽正在進行中被迫中止時,以當時比數為比賽結果,雙方平分時,依本附則第一項規定處理之。

四、球員一經報名,不得更換名單;如有發現資格不符、冒名頂替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場比賽時,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

五、如有重覆報名情形,以該員出賽首場球隊為主;若有重覆出賽,經查證屬實,取消該員及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

六、凡違反球場紀律者即取消該球員繼續比賽資格,情節重大者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七、凡排定之賽程不得任意更改,如因重大事故必須變更時,須先經主辦單位同意核可。

八、身體狀況應經運動員本人具結,身體狀況適宜參加劇烈運動競賽,保證書留各校備查。

九、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或球隊有關人人員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時,情節重大者全隊取消參賽權,若攸關晉級資格,預賽時由該分組依名次遞補,決賽時由該戰對手或上一戰對手繼續獲得出賽權,最終判決由主辦單位決議,遭判罰球隊不得異議。

拾參、申訴:

有關球員資格問題,各隊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隊長簽章,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向裁判長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主辦單位沒收。

拾肆、注意事項:

一、意外醫療及其他保險等由參賽人員自行投保保。

二、所有參賽人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虫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活動,若有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致意外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

拾伍、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公布於活動網站(BB.籃球瘋樂園FaceBook粉絲專頁)。

大同享受盃三對三及趣味籃球賽流程表

9:00~9:30:檢錄台--檢錄報到

9:30~9:40:球場中央--大合照

9:40~12:00:各球場--三對三籃球比賽

12:00~13:00:休息 (自由時間)

13:00~15:00:球場中央--趣味競賽

15:00~17:00:各球場--三對三籃球比賽

17:00~17:30:球場中央--頒獎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