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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蘅:跨媒體規範 要整體配套

中時電子報/林上祚/台北報導 2012.05.25 00:00
廣電三法修正案,昨日進入廣電法修法逐條討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NCC)蘇蘅強調,跨媒體規範不能流於空泛,須有完整配套,NCC今日將召開廣電法修法外部諮詢會議,跨媒體經營規範,將納入下階段廣電法修法。

在廣電法「跨媒體條款」部分,藍營對於綠營廣電法修法版本,對「主管機關得依據其是否形成支配意見力量、影響資訊觀點多元,准駁跨媒體併購」,多認為定義太過空泛。

立委楊麗環表示,「跨媒體條款」立意良善但定義太過籠統,「所謂支配力量,它的標準化在哪裡?」台灣需要一個可以在國際競爭的產業,不是在媒體尚未併購以前,就用「支配意見、公眾近用管道多樣性」的概念去圍堵,跨媒體併購日後若媒體集團內容出現爭議,可以另外用法律去規範。

NCC方面「跨媒體條款」也有所保留,蘇蘅表示,跨媒體所有權規範議題非常複雜,涉及規範非常多,最重要的是把配套做好,二年前她進入NCC後,NCC就一直在處理跨媒體所有權規範議題。

蘇蘅說,台灣未來的競爭態勢,是電信與有線電視平台的競爭,中華電信MOD用戶數已達一一六萬,它不像系統台一樣,受到有線廣播電視法管,沒有市占率三分之一限制,「未來電信與有線電視,到底是兩邊可以競爭,還是被電信吃掉的市場,如果兩邊監理不一致,會對產業發生衝擊」。

蘇蘅主張,台灣若要訂定跨媒體規範,就要好好立法,訂定整體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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