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市議會是在13票贊成、1票反對的情況下,同意開啟一項進程,其中將包括為期4個月的環境影響檢討、為正式通過這項法令進行第二次表決、給予全市約7,500家雜貨商6個月緩衝期,至於比較小規模的雜貨商則有12個月的時間,來逐步淘汰塑膠袋。
洛杉磯市議員芮斯(Ed Reyes)表示,禁止使用塑膠袋對環境、海灘、海洋都有很大助益,這是大家的勝利。
美國加州環保團體「拯救海灣(Heal the Bay)」估計,洛杉磯每年使用了23億個一次性塑膠袋。
禁用塑膠袋的措施生效1年之後,洛杉磯市也將針對使用紙袋的人收取10美分費用。
在洛杉磯之前,加州已經約有45個城市禁止雜貨店使用塑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