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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7月1日起新建築強制綠化、保水

中時電子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2012.05.24 00:00
為強化建物減碳、雨水透水性,內政部營建署昨天宣布,已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自七月一日起不論公私有建築皆強制要求綠化、保水應達各類建築標準值,並提升室內綠建材採用率,門檻由原本三成以上,拉升為須達四五%以上,過去並未規範的室外建材也將納入管理,要求騎樓、人行通道或空地等空間至少須採用一成以上的綠建材,新制上路後,建物設計不符合標準,將無法取得建照!

「新制的影響範圍很大,估計約有八成左右的開發案會受到影響!」天時地利不動產投資顧問總經理張欣民昨晚說,這項新制,對整體環境改善會有助益,但恐增加建物開發成本,只是增加的金額相對有限。

營建署統計,去年雖有奢侈稅效應,全台申請建照數量仍逾三萬三千件,若以業者估算,新制上路,約八成開發案受到影響,則至少有二萬件開發案將須加強「綠」美化。

遠雄集團發言人蔡宗易指出,新制對節能減碳具加分效果,業者多會支持。至於增加的成本會否反映在房價上?他認為,須視各地巿況、建商採購而定。

內政部長李鴻源上任後,對擴大推動綠建築、增加建地保水功能,列為加強推動的重點工作。營建署官員昨指出,這次修正,主要是針對建築基地綠化、保水、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以及綠建材等四項指標,擴大其適用範圍與提升檢討基準。

其中,基地綠化指標,是以各類建築興建後應減少一定排碳量為門檻,過去僅要求建築量體較大的學校、高層建築、山坡地建築及有開放空間建築等應符合標準,七月新制生效後,除了農舍以及基地面積小於三百平方公尺(九○.七五坪)以下的建築外,其他不論公私立開發案要拿到建照,便須符合新制。

在建地保水部分,要求建物基地具有相當涵養、貯留與滲透雨水功能,過去只有學校、高層建築等被納入管制,未來除了農舍、山坡地建物或地下水位小於一公尺等建築外,只要基地面積大於九○.七五坪的開發案都須符合一定保水指標。同時,因應氣候變遷,加強水資源應用,新制擴大建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的適用範圍,由原本樓地板面積逾三萬平方公尺(九○七五坪)以上才須設置,修正為一萬平方公尺(三○二五坪)以上的新建建物就須設立相關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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