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嫌見被害人無法負荷龐大債款,遂將目標轉向被害人所有之「滬園上海湯包館」經營權,委由其胞兄及胞弟夥同綽號「小梁」及另2名男子,於4月23日強押被害人夫婦及幼女,至臺北市某大樓,毆打被害人後脅迫被害人夫婦簽署讓渡書,並持續控制被害人行動自由至翌日1時許。 永和警分局獲報後,由分局長江振茂會合市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台北市萬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警方蒐證還發現,劉姓3兄弟為首的暴力集團中另有成員,早在去年就以同樣手法,取得林姓被害人位於臺北市內湖區某知名中餐廳的經營權。 警方見時機成熟,於22日持拘票、搜索票,分別至北市北投區、內湖區、新北市金山區、新店區、新竹市等地執行搜索,並拘提上揭犯罪嫌疑人共7人到案,查獲犯罪工具球棒2支、讓渡書1紙及支票等證物,並查出劉嫌另涉職棒簽賭案,永和分局亦於其住處查獲賭資現金20萬3500元、第一商業銀行等存摺存款146萬元,全案經偵訊後依組織犯罪、恐嚇取財、重利、妨害自由、賭博等罪嫌,移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