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2年5月23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今天指出,興櫃股-琉明斯光電科技公司(5265)申報現金增資案,因申報書件不完備,補送相關資料,申報生效日重新起算。證期局表示,琉明斯光電科技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95萬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4950萬元,因申報書件不完備,已於5月22日補送資料,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自5月22日起重新起算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