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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宏:代子公司迅宏科技(股)公司及宏暘科技(股)公司公告其董事會通過進行合併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23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1/5/23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迅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宏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宏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1.雙方互為聯屬公司;迅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宏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為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持股97.68%及84.69%之子公司2.為提高營運效率並擴大經營規模3.擴大經營規模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影響7.併購目的:為提高營運效率並擴大經營規模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集團資源,發揮綜效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將有利於營運成本之降低,對其合併後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有正面之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換股比例暫訂為每1.353股宏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換發1股迅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101年3月31日之股權淨值為換股比例之計算依據11.預定完成日程:暫訂101年10月1日為合併基準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於合併生效後,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迅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訊基頻及類比晶片研發、設計、製造及銷售宏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動數位電視整合性單晶片控制IC研究、設計、製造及銷售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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