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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首例 韓國對戀童癖藥物去勢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5.23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5.23 陳之馨/綜合報導

韓國法務部在21日召開治療監護審議委員會,通過對現年45歲的朴姓性侵罪犯的性衝動藥物治療命令,將實施藥物去勢。這是韓國自去年7月實施性犯罪者的性衝動藥物治療相關法律後的首例,也是第一個將性犯罪者藥物去勢的亞洲國家。

從1984年開始,該名朴姓罪犯因強制性侵女童而入獄,2002年出獄2個月後,在8月又再次犯罪。已服刑近20年的他,目前被關押在慶尚北道北部3號監獄,原本預定於今年7月出獄,但因診斷鑑定患有「孌童症」,被指定為藥物去勢對象,今(23)日會在公州治療監護所接受首次藥物治療,進行去勢。

朴姓罪犯預定出獄後待在家中,在保護監護3年期間,每3個月接受一次藥物注射,並接受心理治療。韓國法務部表示,3年期間會為他戴上電子腳環以追蹤位置。但韓國當地也有人表示憂慮,醫學界警告,實施藥物去勢可能會產生心肺疾病、骨質疏鬆症、肌肉萎縮等副作用。

韓國現行法律規定,藥物去勢僅適用於對未滿16歲兒童進行性暴力,而被宣判治療監護,或者是19歲以上受監護患有性倒錯症,並可能再犯的罪犯。經過本人同意之後,便能進行藥物去勢,時間最長可拉到15年。

藥物去勢不只是簡單抑制勃起,而是透過藥物調節男性荷爾蒙以抑制性衝動,但不會使人喪失性能力。這種懲治方式將性犯罪者同時視為罪犯與患者,並同步進行心理與認知治療,在部分歐美國家已實行,韓國是首次引入該懲治方式的亞洲國家,相關法律於去年7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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