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公所與代表會有點無辜。如果馬政府的教育官員能多走入鄉村,用眼睛看看、用耳朵聽聽農村教育資源是如何的貧乏,幼托合一政策即使真的如期上路,至少會同時拿出合理的托兒所退場機制。
事實並非如此。幼托合一政策既要嚴格執行聘僱合格保育員規定,同時調高保育員薪資,又要托兒所取得使用執照,有的合理不合情,有的完全不合理。
例如保育員薪資增加部分得由公所負擔,這是不合理。至於建物必須取得使用執照規定,請問當年為照顧農村幼兒,無償或低費借給公所與農會使用的廟宇、社區活動中心,如何能夠取得托兒所合法使用執照?
家長更是無奈。竹田鄉的幼教場所跟屏東市、內埔鄉、東港鎮等人口密集鄉鎮,完全無法比較,家長一聽到停辦幼托,自然心生惶恐,東奔西走好不容易出現轉圜,所會卻又再次澆熄那一線生機,憤怒之餘恐怕會如怒馬那樣,後悔自己當初投了那錯誤的一票。
整件事情讓人想不透。為何當初公所要將停辦幼托一事送交鄉代會?畢竟鄉托興辦並非法律案也非預算案,大可不必送交鄉代會審議,依法須送的是辦理托兒所所需的預算,並非辦理或停辦這個環節。
不久前,九如鄉代會主席創下屏東縣自地方自治史上第一起遭鄉代罷免首例,竹田鄉民應該沒忘記,人民擁有選舉權,同時也擁有罷免權,但罷免門檻很高,非必要請勿嘗試。(記者吳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