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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美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22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5/222.公司名稱: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一、股東會召集事由說明一案 說明:依101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章程並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辦法,擬於本年度以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針對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應於股 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依券商評估報告中有關『對股東權益影響 事項』說明:(一)華美本次發行認購股數僅占已發行股份之總數約5% ,可能費用化金額為 21,450,000元。(二)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 101年3月15日 時華美所發行股份 55,029,900 股計算,認購前二年 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金額各為0.19元。經由上述分析評估,顯示華美此 次以發行新股辦理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其所訂之認股價格應屬合理,尚 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或變動。 二、擬停止印尼廠營運案。 經討論承認印尼廠營運成效不佳,且不易改善,決定終止印尼廠營運。其進度 依總經理所提時程處理。經出席董事全體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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