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5月22日公司名稱:佳和實業(1449)主 旨:本公司負責人訴訟案判決說明發言人:陳亮志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本公司董事長翁茂鍾、最高法院。2.事實發生日:101/05/2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翁茂鍾先生因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規定,經最高法院判決,維持二審認定,處有期徒刑1年。4.處理過程:最高法院判刑定讞,處有期徒刑1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純屬翁茂鍾先生個人行為,本公司營運業務一切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不致發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