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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總處榮退 文化資產局接棒展望新格局

大台灣旅遊網/范綱武 2012.05.22 00:00
  2012年5月20日起,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改制為「文化部」,「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亦同時改制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5月22日上午10時,新改制的「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在辦公室所在的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舉行揭牌典禮,現場邀請「BIKE樂團」、「台灣飛鴻館龍獅團」帶來熱鬧精彩的演出,並由擔綱獅團的威猛舞獅引領新任文化部龍應台部長其他與會長官及藝術界、學術界等貴賓至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大門入口處參加共同揭牌儀式。

  而原來的「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係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條規定,於96年10月成立之全國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專責機構。文資總處在成立的4年7個月期間,完成了「健全文化資產法令」、「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工作」、「人才培育」,以及「參與國際組織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四個面向的階段性任務,讓臺灣的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工作步上軌道,並與國際接軌,如今功成身退,光榮走入歷史。

  此次「文化資產局」接棒後,為因應嶄新的挑戰,文資總處原轄管的5個組,調整為4組1中心,即綜合規劃組、古蹟聚落組、古物遺址組、傳藝民俗組和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綜合規劃組將推動文化資產調查、出版品推廣、法規擬議、世界遺產潛力點保存、國會與地方聯絡及國際交流事務;古蹟聚落組則統籌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保存維護及活用業務;古物遺址組負責統籌古物、遺址、水下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業務;傳藝民俗組專統籌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保存維護及推廣業務;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推動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技術諮詢、研究、人才育成及國際交流合作。

  未來,文資局更要扮演臺灣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的火車頭角色,繼續健全文資法令及制度,推動企業家認養文化資產;倡導文化從村落出發,讓臺灣文化邁向全球;積極參與文化資產國際事務。(攝影/蘇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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