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局說,輕軌建設工程不再採BOT方式興建,將比照台北捷運以自辦方式興建。
高市議會已在21日三讀通過「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這項被交通部視為核定輕軌修正計畫的必要條件,讓捷運局仿佛吃了一顆定心丸,推動輕軌已可順利展開了。
交通部在民國97年核定高雄市興建捷運輕軌,但是市府受到捷運紅、橘線經營不善的影響,改弦易轍,提出路線修正案及改採自辦方式興建。但是受到交通部增訂「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的影響,要求高雄市要成立捷運土地開發基金並經市議會審查通過。
事實上,至今仍有不少市議員反對高雄市推動捷運輕軌建設工程,不過市府可順利取得議會支持成立「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代表議會已經同意市府推動輕軌。
捷運局說,近日將加速相關作業報交通部,以爭取中央核定輕軌建設修正計畫,盼6月底公告輕軌招標,於103年完成第1階段路網通車。
捷運局說,第1階段長8.7公里的輕軌沿線有不少可以辦理土地開發的公有土地,只要捷運局尋求與業者合作,就能創造土地利益,挹注於未來的捷運建設和輕軌營運。捷運局說,輕軌建設的自償率約有37%。
捷運局規劃輕軌路網約22.1公里,造價約新台幣165億元;第1階段水岸輕軌將利用台鐵臨港線鐵路,從前鎮調度機廠到捷運橘線西子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