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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遣返?模範繳稅戶 不捨放回台

自由時報/ 2012.05.18 00:00
記者高嘉和/特稿

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在台灣是呆帳大戶、到中國卻成為繳稅大戶;台灣通緝犯逍遙中國,甚至被奉為上賓的不只他,還有前立法院院長劉松藩、前國民黨立委王志雄及何智輝、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及竹聯幫的「白狼」張安樂等。

可笑的是,這次帶著台灣媒體到中國漳州參訪、推銷古雷石化專區的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上月底例行新聞發布會時還義正辭嚴地說:「大陸方面一貫是認真負責地履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我們不會包庇、縱容任何犯罪行為。」那為何不協助台灣、遣返通緝要犯陳由豪?

如將潛逃中國的台灣經濟要犯債留台灣金額加總起來,數字絕對超過千億元以上。

二○○四年偷渡中國,被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通緝期限到一一二年的曾正仁,在台灣少說背債超過三百五十億元;還有涉及中興銀行超貸案被判刑的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及前立委王志雄父子,惡性讓中興銀行虧空七、八百億元的鉅資流向不明;再加上陳由豪債留台灣六百億餘元。光這幾人就留債掏空台灣達一千六、七百億元。

雖然陳由豪在國內被視為是債留台灣、前進中國的代表性人物,但他在中國,卻曾因廈門砸大錢投資的翔鷺化纖、獲頒中國優良納稅人,每年上繳十億人民幣以上的稅金,是中國稱許的繳稅大戶。

范麗青誇稱,大陸方面已經向台灣方面遣返通緝犯一百六十八人。至於某些個案,目前沒有確切的資訊。

這說法簡直是睜眼說瞎話。既然兩岸已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難道中國不清楚台灣通緝要犯名單、還是馬政府根本沒提供,或者只要是有拿錢去中國、對中國有幫助,在台灣是通緝犯,在中國就是上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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