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官員指出,通過考試有基本門檻,就算名額多,應考人也必須各科平均成績50分以上、沒有一科零分,才能通過考試,如果應考人沒有一定程度,也無法錄取。
警察特考中,警專畢業生與一般生的錄取名額,是根據考試院院會99年9月9日第4屆第102次院會決議,警專畢業生與一般生的錄取名額依7成與3成分配,去年,考試院首度實施警察特考分流制度,預計3年後檢討,也就是在102年時會重新檢討分流比例,當時警專畢業生的錄取名額為647名、一般生為276名。
警政署表示,儘管警專畢業生參加特考的錄取率高出一般生甚多,但也不是保障錄取,為顧及警察素質,仍訂出最低錄取分數的門檻,只要平均分數未達50分,或者其中有一科零分,就不錄取。
警政署表示,將警專畢業生與一般生的警察特考錄取名額分開,是考試院基於警察來源應以官警兩校養成教育為主、多元教育為輔,所訂出的「分流制度」,希望將兩邊名額分開後,讓各種不同管道的人才加入警察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