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公告違反保險相關法令規定之處分案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17 00:00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國泰人壽;處分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事實發生日:101/05/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本公司竹東分公司業務人員有未依規定招攬保險商品,辦理保單保全作業時未落實相關規定等,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並依同項第1款規定處本公司竹東分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停止新保險契約招攬2個月。4.處理過程:依處分書內容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金管會處分書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