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陳男在選舉期間,耳聞某立委候選人財力雄厚,和黃姓兄弟共謀抄下金山區支持者名冊,再向立委候選人換取報酬。
判決書說,陳男跟其中1名黃男講好,要是立委候選人每票願意給新台幣3000元,他們就跟選民說1票1000元,其餘的錢對分。
判決書說,陳男等人商議每票金額,抄下設籍金山區、有意支持某立委候選人的名單,顯然是賄選前的準備,陳男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預備賄選罪,被檢察官起訴。
基隆地院今天審結,判陳姓男子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陳男在選舉期間,耳聞某立委候選人財力雄厚,和黃姓兄弟共謀抄下金山區支持者名冊,再向立委候選人換取報酬。
判決書說,陳男跟其中1名黃男講好,要是立委候選人每票願意給新台幣3000元,他們就跟選民說1票1000元,其餘的錢對分。
判決書說,陳男等人商議每票金額,抄下設籍金山區、有意支持某立委候選人的名單,顯然是賄選前的準備,陳男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預備賄選罪,被檢察官起訴。
基隆地院今天審結,判陳姓男子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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