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2.報導日期:101/05/173.報導內容:國票證券台北東區據點,自7月起裁撤,人事打散到總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據點,國票金控上午表示,該點將裁併到對街的點。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某分公司因營業場所租約將屆,為避免相關權益之影響及困擾,提前規劃搬遷營業場址。本案已於101年3月13日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相關訊息係媒體之杜撰並非事實,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