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旅社還恐嚇取財
去年5月20日凌晨,沈某與黃姓友人及吳姓少年相偕前往礁溪鄉某旅社召妓,完事後同行的黃某嫌「服務態度太差」,要求在旅社媒介性交易的「三七仔」退費不成,隨即持安全帽砸破旅社大門玻璃後揚長而去。
原本旅社方面想息事寧人,沒想到3天後黃某又夥同沈姓男子及另2名身分不明的友人提著兩桶油漆前往旅社,並獅子大開口,要求旅社負責人黃姓女子支付20萬元「賠償金」及每月3萬元保護費,旅社業者不肯就範,甘冒本身涉嫌觸犯妨害風化的罪名報警求助。
法官認為,沈某等人以要脅潑漆等方式向被害旅社負責人黃女恐嚇取財,行為極為惡劣,損害社會治安情節嚴重,本應從重判刑,但考量沈某智識程度不高、以臨時工為業,且已坦承犯行具有悔意,判處沈某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至於黃姓男子,因另外還涉及持玩具槍恐嚇某酒店一案,兩案合併判處黃某有期徒刑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