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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辱罵客家人 高三女挨告

中時電子報/李坤建、石文南/綜合報導 2012.05.17 00:00
台北市大理高中高三女學生「可可」的父親十三日帶狗到新竹縣遊玩,狗卻咬死芎林鄉華龍村民謝麗玲飼養的日本雉雞。謝女氣憤索討一千元,最後拿了二百五十元,卻引發可可不滿,在臉書PO文辱罵「客家人是廢物、垃圾、窮酸」。華龍村長田興業昨帶廿多位鄉親,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女學生可可涉嫌公然侮辱。

「對不起在生氣的時候說了如此過份的話,我的無知造成大家的困擾,不是真心想要罵客家人的」。家長透過大理高中表示,孩子十分自責與難過,今後在族群尊重、網路禮儀方面會自我加強學習。至於,有人提告,家長表示,會坦然面對。

住芎林鄉華龍村六鄰石爺廟旁的謝麗玲,在住家對面放養日本雉雞出售。這種觀賞型的小雞,養兩個月後,售價兩百五十元。

謝麗玲還原當時情況說,小雞被狗一口咬住,她阻止已來不及,約十分鐘後看到可可父親匆忙趕來,並抱住狗,但小雞已斷氣。「雞被狗咬死後,係因一時氣憤索討一千元,主要是不滿對方的態度,但最後還是只拿了二百五十元,並非漫天要價。」謝麗玲說。

原本只是狗咬死觀賞雞的糾紛,卻引起可可辱罵客家人,以及網友撻伐和人肉搜索。謝麗玲說,她不過是合理索賠,竟引發一連串風波,真的是始料未及。

田興業氣憤說,女學生罵的不只有村民謝麗玲,更是罵到全國四百多萬名客家鄉親,她既然敢在網路貼文辱罵客家人,就要有勇氣出面道歉,而不是躲在家長及學校背後,站出來為自己不當言行負責。

田興業說,村民堅持提告是希望女學生懂得反省,只要她到芎林鄉華龍村公開向客家人道歉,他們就會原諒並且立即撤告。

客家文史專家黃有福說,台灣都已經族群融合了,年輕下一代竟還出現仇視特定族群的不當言論;現在美國辱罵黑人,同樣會引起公憤,提告只是想要以此警惕可可。

律師劉正穆表示,《刑法》公然侮辱罪是指在公開場合,以非「事實」不雅言語、圖片或文字,對受害者侮辱。在網路上張貼謾罵他人的文字,與一般公然侮辱他人情形相同。由於女學生未成年,會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公然侮辱罪是告訴乃論,通常法官會訓誡一番後,勸告向當事人道歉,不付審理的成分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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