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是繼民國99年頒發給檢舉民眾30萬元獎金後,又一件符合獎勵條件的檢舉案。
期交所表示,近年來民眾檢舉期貨不法案件以地下期貨交易為主,地下期貨業者經營手法日新月異,從傳統電話招攬客戶至近期以部落格廣告宣傳等方式吸引客源。
常見地下期貨以期貨空中交易為主,通常以期交所股價指數期貨做為交易標的,實際上地下期貨業者並未將交易人的委託下單至合法的期貨市場,而是地下期貨業者與交易人對賭。
由於地下期貨缺乏法令保障,交易人常面臨交易糾紛或求償無門等問題,因此,期交所呼籲交易人一定要選擇合法的期貨商進行交易,唯有合法的期貨交易,才能保障交易人的權益。
期交所鼓勵民眾踴躍檢舉非法地下期貨,檢舉案件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後,可檢具向期貨主管機關或司法偵查機關檢舉的證明文件等資料,向期交所申請發給獎金,期交所檢舉專線是0800-07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