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1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於101年3月14日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4,000,000元,每股配發0.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1年5月16日董事會決議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29,433元。2.本次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分派採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之計算方式。3.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