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5/162.公司名稱:瑞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審查本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2)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規則」(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4)通過新增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