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5/162.公司名稱: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股務事務自辦,經臺灣集保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派員查核,本公司股務作業之人員、設備及內部控制制度等業已符合「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規定,依臺灣集保結算所來函【保結稽字第1010074984號】,本公司自101.5.15起已達自辦股務作業之資格條件。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