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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化必載 NCC:一張執照一個必載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5.16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5.16 林靖堂/台北報導

電視數位化後五家無線電視是否必載,一直是相關媒體業者關心的焦點,也關乎台灣電視觀眾的收視權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6)日再次對「必載」進行定義,未來《有線廣電法》修法前,無線電視數位化的過程中,仍持續要求系統業者必載目前五家無線電視台。

所謂的「必載」,是有線電視對於無線電視台等利用公共電波播送節目的無線電視頻道,免費提供給收視戶收視觀賞。

NCC營管處副處長黃金益表示,為了因應近日陸續關閉無線電視類比訊號,有關「必載」的適用性,影響收視戶收視無線五台的權益,NCC將以「一張廣電執照以一個必載為限」,再解釋有線電視目前的無線五台節目必載現況。也就是說,現有的五家無線電視台主要頻道各有一張無線廣電執照,有線電視業者仍要必載此五張執照所屬的五家無線電視台頻道,至於未來數位化後五家無線電視台衍生製作的數位化電視頻道,不在必載之列。

黃金益指出,過去新聞局的必載是以類比訊號為定義,數位轉換後有必要重新解釋。經過這次NCC委員會決議後,在《有廣法》修法前,有線電視系統仍將必載既有的必載頻道,包括五家無線電視台。

同時,黃金益也表示,數位化過程中,有線電視業者仍必須確保所有的收視戶都能正常收視到現有的必載頻道。還未數位化的有線電視業者,則仍須按照既有法規,將無線五台等必載頻道,依現行法令放在既有的頻道位置上,而已數位化的系統業者,雖無明確規範,仍須將必載頻道放在公益與闔家觀賞的頻道區塊內,讓觀眾容易收視。

至於公廣集團的客家、原民兩台因屬衛星廣電執照,並未受到這次必載重新解釋的影響。而未來公視CH30高畫質頻道則需正式拿到執照後,才會受這次必載解釋的影響,放入有線電視必載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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