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5月16日公司名稱:精碟科技(2396)主 旨:本公司緊急處分再抗告案法院裁判發言人:薛浩源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整抗更(一)字第1號。2.事實發生日:101/05/1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經台北地方法院於101年1月31日以100年度整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駁回抗告,本公司提起再抗告,經台灣高等法院於101年4月6日以101年度非抗字第25號廢棄原裁定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裁定結果:再抗告駁回。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