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5/162.公司名稱:祺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議案6.因應措施:(1)通過本公司撤銷興櫃轉上櫃案(2)通過訂定「員工認股辦法」案(3)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