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員蔡啟塔昨天質詢指出,縣內六十餘家觀光旅館沒有地方可倒事業廢棄物,結果化整為零,垃圾由員工攜回家處理,這是什麼樣的施政?為什麼垃圾問題都處理不好,還想要做多大的事情?花蓮縣要如何發展觀光?他實在不相信。
縣議員蕭文龍說,當初規劃將一般事業廢棄物運往鳳林鎮處理是出於急迫,因此未訂定長期租賃契約,但鳳林鎮公所、鳳林鎮代表會若不同意續約,垃圾問題恐無法處理,建議應盡速全面性研議中區掩埋場設置,才是長久之計,但現在啟用仍遙遙無期,縣府應有所作為。
蕭文龍說,中區掩埋場當時為什麼要規劃興建?其他鄉鎮市為什麼可以單獨設立?環境差異分析目前做到哪裡?是否歸類為前朝的施政?要不要延續?如何針對緊急狀況運作?鳳林鎮公所不同意收容事業廢棄物,環保局該怎麼辦?
縣長傅崐萁表示,對於中區垃圾掩埋場的設置問題,因土地歸屬於鳳林鎮公所的公有地,縣府將採「以地易地」方式解決,由於縣內並無焚化爐的設置,相信所有民眾也不會同意設立,對於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方式,在未能處理前將委由相關業者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