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九十二年間,在大陸經商的鄭,因受同學董某引薦,擔任軍情局的情報協助人員,月領台幣五萬元;鄭後來離開並在去年七月到大陸福州與大陸籍潘姓女子結婚,遭大陸國安局約談,對方要求鄭返台吸收董。
大陸國安局人員不但提供鄭往返台灣、福州的機票和食宿費用,並承諾董若願到第三國的東南亞國家見面,鄭可另獲一千五百到三千美元的報酬。
鄭去年返台後,多次利誘董姓中校,董拒絕,表明不願與大陸情治人員交往,並向上級呈報;北檢檢察官蕭方舟上月指揮調查局幹員,前往鄭某在台南巿的公司及住家搜索,並約談鄭及妻子潘女,羈押鄭迄今,潘女則飭回。
軍方指出,鄭姓台商並非軍情局編制情報人員,而是以合約聘用方式的協助情蒐人員;因鄭績效不彰被檢討停用,未料他反而回頭利誘軍情局董姓中校為中共情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