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152.預計發行價格:擬以無償發行,或以不超過發行日前一日普通股收盤價格的50%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發行普通股7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730,000,000元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4.1發行價格:擬以無償發行,或以不超過發行日前一日普通股收盤價格的50%發行。4.2既得條件:依實際發行辦法所訂之獲配員工個人留任年資及年度績效考評標準皆達成為既得條件。4.3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處理: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份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或依原認購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5.員工之資格條件:5.1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5.2實際被授予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5.3發行限制:5.3.1.單一員工獲配之數量不得超過當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數之百分之十。5.3.2.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給予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當年度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5.3.3.加計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給予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競爭力共同創造更高之股東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7.1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採每股0元無償發行,暫以101年5月7日前三十日本公司每股平均收盤價13.54元預估,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幣988,420,000元,分3年攤提。7.2以3年平均分攤,每年費用化金額平均約為新台幣329,473,333元,每年對公司盈餘稀釋情形低於0.045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本公司預估未來幾年度之營收及獲利將呈持續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幾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份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或依原認購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11.1本案屆時辦理發行時,授權由董事會決議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11.2本案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