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15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本公司第七次買回庫藏股屆滿三年未轉讓員工之股數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14,940,000元。4.消除股份:1,494,000股。5.減資比率:0.40%。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697,803,28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實施庫藏股註銷股本之減資基準日為10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