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轉換日,102年1月1日為IFRSs開始採用日。三、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已按採用IFRSs計畫之計畫內容,
按進度執行,除「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資訊」該工作項目尚在積極執
行外,其他重要內容及影響彙總業已執行完畢。四、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制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
重大差異:
a.本公司IFRS 1豁免選擇擇要說明如下:
(a)部分投資性不動產項目係以轉換日公允價值作為該日之認定成本。
(b)於民國101年1月1日將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
(c)於民國101年1月1日將國外營運機構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零。
b.庫藏股取得成本:本公司所認列庫藏股票金額為子公司原始購入股票之成本。
c.員工福利:本公司依IFRSs規定認列已累積未使用之帶薪假。
d.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之部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依
IFRSs規定,應重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評價。
e.依金管會於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管證字第一○一一○○一二八六五號函
令規定,首次採用IFRSs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
換算調整數(利益),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
盈餘部分,分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但轉換日因首次採用IFRSs產
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不足提列時,得僅就因轉換採用IFRSs產生之保留盈餘增
加數予以提列。嗣後因未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五、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
a. IFRS 1豁免選擇:該差異使得本公司於截至民國101年1月1日止淨值增加
764,844千元,說明如下:
(a)投資性不動產,淨值增加751,105千元;
(b)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淨值增加13,739千元;
(c).累積換算調整數,不影響淨值。
b.庫藏股取得成本:該差異不影響本公司於截至民國101年1月1日止之淨值。
c.員工福利:該差異使得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月1日淨值減少1,625千元。
d.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該差異使得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01年1月1日淨值
減少6,493千元。
e.特別盈餘公積: 不影響淨值。六、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敘明會
計師複核意見內容:
a.評價作業方式:除應計退休金負債依精算報告及投資性不動產依鑑價報告調整外
,其餘係自行評估。
b.會計師複核意見:太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為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
九日證櫃監字第○九九○○三○○四三號函令規定發布重大訊息,編製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後對首次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民國101年1月1日)合併財務
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上開轉換IFRS後所產生之淨值影響數係太
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
會)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
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
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
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本會計師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九日證櫃監字第○九九○○三○○四三號函
令規定,對第一段所述之太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
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七、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
上開轉換IFRS後所產生之淨值影響數係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