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昨天發出聲明「滅火」,強調放在「抗漲專區」的產品,不一定是最便宜的產品,而是指為消費者熟悉的品牌經折扣後較為優惠,或相對於同品項產品較為便宜的民生必需品。
消保處﹕對業者無強制力
聲明指出,消保處以行政指導方式協調大潤發、家樂福、愛買、台糖、全聯、頂好及松青等七家量販店及超市業者設置「抗漲專區」,是顧及消費者基本民生需要,提供消費者有利便捷的選擇,但消保處對業者並不具法律強制效力。
消保處表示,中央及地方消保官不定時派員訪視,若發現未設置專區或品項未齊備等缺失,皆會函請業者改善;截至五月十日止,行政院網站「穩定物價小組專區」及法務部檢舉專線受理的投訴案件,共七十六件與不合理漲價有關。投訴的類型以食品三十件比例最高,這些投訴案件中,四十一件已結案或暫完成階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