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以身為中石化1%以上股東,經徵得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呂東英,及國內會計學學者馬嘉應的同意,提名兩人為獨立董事候選人,以期強化公司治理、改善內控。
力麗表示,中石化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截止日(5月14日)前一天(13日)晚間9時21分,突然公告增加法無明文的獨立董事應備資格文件,例如個人信用資料、個人所得資料、良民證等。
再加上中石化5月10日突然公告,將公司股務收回自行辦理,力麗質疑很難期待中石化公司能夠合法召開股東會,以公平及公正方法選出新任董監事。
力麗強調,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及立法意旨,董事會僅得形式審查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不得藉故排除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這兩位獨立董事的候選人已通過國內法學權威教授的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報告一併提交中石化董事會,盼中石化董事會勿濫用形式審查權。
中石化將於6月27日召開股東會全面改選董監事(含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