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社會局婦女及保護服務科長劉美淑表示,受金錢誘惑、尋求同儕認同、對身體自主權觀念模糊、性觀念開放等,都是未成年從事性交易的因素,在查獲的個案中,不乏家境不錯、父母也很關心的孩子,與過去家貧、被騙的情況已大不相同。
劉美淑直言,金錢誘惑當然是最主要原因。現在青少年受智慧手機、平板電腦、名牌球鞋引誘,若要統統滿足,這些「開銷」非一般家庭所能供應,若再被有心者利用,就會出現利用身體賺錢情況。
面對青少年,談身體自主權太模糊,告訴他(她)們不能從事性交易,更不可能被接受,甚至有人認為自己有「性工作權」。對此劉美淑認為,應告訴青少年從事性交易後可能面臨的問題,而非一再告知不可以,以免產生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