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曾說David要求管理員,她和助理回南崁家必須通報他;陳氣說房子是她的,卻要跟他通報。David說,因客廳、書房的監視器被膠帶貼起來,管理員建議,除了他和陳美鳳回家,其他人進屋裡都要通報;他也沒讓陳找不到人,電話也沒變。又說,第二任前妻的贍養費是他出的錢,不是她。
至於外傳他曾劈腿帶美眉回南崁家,他說是牌友和球友;第四,三重的辦公室,當初用同聯公司名義花一千多萬買的,四年前,她覺得沒安全感,過戶到她名下;第五,她氣他為打高爾夫球不接她回國,他說是她出國前說好不必接,第六,財產及離婚都是她主動提的。
第七,肖像權沒不處理,公司網站已撤照,但通路需要時間,做事要有頭有尾;第八,他沒反對她認養子。是否會主動提離婚?他說,尊重和配合陳,希望好散,婚姻是兩人的事,不要浪費社會資源;陳美鳳則說,會再處理離婚事宜,浪費社會資源很抱歉。
至於會不會以美國法律向陳美鳳爭一半財產,David沒回答,會無條件離婚嗎,他更沉默。但他強調,陳不要再利用友人說她養他全家人和財產爭奪,否則將採取法律訴訟及追究民、刑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