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鴻源稍早接受媒體訪問時,以「尊重司法判決」回應,但晚間以書面文字發新聞,態度轉向。陳鴻源表示,槍擊案發生後,流彈波及黃運聖致死,他雖對黃家感到抱歉,但他無法認同法院以過失罪判刑,如此,對黃家不公平。
連勝文遭槍擊案發生在民國99年11月五都選舉選前最後一夜,新北市議會副議長陳鴻源在永和國小舉辦造勢晚會,黃運聖前往陳鴻源的造勢場合聽演講。
案發時,林正偉衝上台,近距離槍擊站台助選的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造成重傷;患小兒麻痺症、以電動車代步的黃運聖,遭流彈擊中腦部致死。
陳鴻源今天被媒體詢問有關槍手「馬面」林正偉被板橋地方法院判決24年的看法?陳鴻源說,對於發生槍擊案造成重大傷亡,至今仍深感抱歉,要對連勝文說「兄弟對不起」。
至於司法的判決,他一改稍早「尊重法院的審理、判決」說法。他說,這起槍擊案是台灣選舉史重大治安事件,兇手雖認罪,但沒有交代槍枝來源,顯然幕後有藏鏡人;法院以坦承犯案認罪判刑、未能重懲,令人遺憾,有負人民期待。
陳鴻源說,被流彈擊斃的死者黃運聖相當無辜,家屬已經搬離傷心地新北市永和,黃運聖的母親也在去年過世,他對黃家仍感到抱歉,服務處曾協助辦理黃母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