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精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董事、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11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1/05/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代表人兼總經理:許志宏 法人董事代表人:龔鍾嶸、何明坤、莊桂香 副總經理:簡志龍、黃啟通、劉守晏、莊桂香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就任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董事已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法人董事代表人兼總經理:許志宏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北京訊宜創新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68號715、716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產品及電子類相關零部件批發及技術、維修諮詢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於近期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