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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購煤策略得宜 價格低於亞太煤價

中央社/ 2012.05.11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511 18:00:06)針對近期外界關注台電燃煤採購成本問題,台電今(1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燃煤支出約佔台電火力發電燃料支出之1/3,另為配合政府近年推動潔淨能源政策,台電增加清潔但價格高昂之天然氣發電,所有用氣均由中油公司供應,因近年國際天然氣及油價大幅上揚,致油氣支出佔台電燃料支出2/3。台電除儘量降低油氣支出外,亦戮力抑低購煤成本,近三年來台電燃煤採購價格均較決標當時亞太煤價低廉5~8%,並無外傳「高價買煤」之情事。

由於燃煤機組發電佔電力系統總發電量40%以上,台電燃煤採購採取「長約為主,現貨為輔」、「煤源分散」及「適量庫存」等基本策略,以保障煤源供應安全,並確保供電的穩定性。台電每年燃煤採購量約2,700萬公噸,主要來源地區為印尼、澳洲及中國大陸,目前長約佔比約75%?80%,其餘以現貨補足,該作法與日、韓電力公司相當。

台電燃煤採購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採公平、公開的國際標方式辦理招標。其中,長約價格並非每年固定,除第一年價格為廠商競標後之決標價,自第二年起,則參酌亞太地區長約年度價格逐年洽議,一經議定即適用一整年。

台電表示,每一長約裡面均訂有正負20%的提運量彈性,當現貨價格高於長約時,可以增加長約提運量,避免採購高價之現貨煤;反之,若現貨價格低於長約時,則可減少長約提運量,增加現貨採購,以降低採購成本。由於國際燃煤市場因中國大陸、印度之進口需求急遽增加,供給日趨緊澀,已呈賣方市場,因此,台電將根據市場價格波動,積極機動調整彈性選擇,以進一步降低購煤成本。

台電表示,身為國營事業,所有燃煤採購作業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循嚴謹的採購制度、策略、程序,台電並聘請國內能源專家與經濟學家擔任「燃煤採購審議小組」諮詢委員,所有採購過程均透明公開合法,絕無外界所懷疑有回扣情事。

訊息來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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