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NT$38,437,800(每股約新台幣0.7元)(2)現金股利NT$60,402,267(每股約新台幣1.1元)(3)合計每股配發1.8元,並提股東常會討論。3.其他應敘明事項:(1)前項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增資發行新股後,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8,259,534元,董事酬勞3,303,8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