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5/112.公司名稱: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已於101年3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為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調整集團組織架構及持股比例以及投資開發集團內得以開發土地等事宜,通過辦理普通股私募。惟經公司持續評估土地開發進度及集團組織調整等事宜,公司短期內暫無資金調度需求,故先行取消前開私募案,倘將來公司另有資金需求再行提案討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