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期局指出,公司法修法之後,股本在新台幣100億元以上、股東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今年股東會必須採取強制電子投票,且必須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股東可由股東會召集通知之內容,了解公司有無提供電子方式做為股東行使表決權之管道。
證期局指出,過去常有多家上市櫃公司的股東會,挑選同一天舉行,導致投資多家公司的投資人分身乏術,透過電子投票可有效解決上述問題,使投票方式更具便利性及多樣性;股東欲採行電子投票者,應注意行使期間須依公司法規定,於股東會開會的兩天前、行使表決權。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公司法修法之後,股本在新台幣100億元以上、股東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今年股東會必須採取強制電子投票,且必須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股東可由股東會召集通知之內容,了解公司有無提供電子方式做為股東行使表決權之管道。
證期局指出,過去常有多家上市櫃公司的股東會,挑選同一天舉行,導致投資多家公司的投資人分身乏術,透過電子投票可有效解決上述問題,使投票方式更具便利性及多樣性;股東欲採行電子投票者,應注意行使期間須依公司法規定,於股東會開會的兩天前、行使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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