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警分局初步調查發現,這輛遊覽車的司機陳正欽雖然領有普通大貨車駕照,但並未領有職業大客車駕照,屬於越級駕駛行為。
警方從昨天事發後陸續約談12名韓客和1名隨團導遊製作筆錄,新城警分局今天表示,這13名接受約談的人員都表明暫不提告。
陳正欽在警訊時供稱,事發當時雖然猛踩煞車到底,但煞車失靈,遊覽車停不下來,一直往後滑行,結果衝破路邊石頭護欄翻覆邊坡。
遊覽車翻覆造成導遊和13名韓籍遊客受傷,警方在偵訊後,認為陳正欽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嫌,但因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而受傷的遊客和導遊都已表明暫不提告,警方在無人提出告訴的情形下,遲遲未決定如何處理全案。
新城警分局最後請示花蓮地檢署,在檢察官的指示下,在警訊後於今天下午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司機陳正欽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