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媒體 主動聯絡警員
警方說,由律師陪同到案的主任不同意夜間偵訊,只好先把他送進拘留所過夜,今天再製作筆錄。
警方調查,新竹縣某養護中心主任從去年9月開始,涉嫌脅迫37歲越南籍女外勞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每次事後還給對方2000元封口費,但女外勞為求自保,用手機錄下他洗澡前後的裸體畫面,日前事件曝光,她交出影片給警方,證明她被迫害;主任反控女外勞是偷竊被懲處後挾怨報復,揚言透過司法途徑還個人清白。
「他應該有高人指點,知道要避開媒體!」承辦警員透露,主任知道消息曝光,媒體一定緊追不捨,上午先承諾會到案發地分局報到說明,但卻一直沒來。
傍晚,檢方對主任遲遲未到案相當不滿,認為他可能涉及利用權勢性交的重罪,緊急簽發拘票要動員警力拘提他到案,沒想到晚間8點多,承辦警員接獲他來電說:「我們在東安派出所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