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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位滿肚氣》標準、法定要釐清

自由時報/ 2012.05.1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席艷俠/桃園報導〕購買大樓地下停車位該如何挑選?縣政府工務局提醒購屋者,若自己車子是美規的,最好買「標準車位」,若以價格考量,才買「四分之一法定車位」,以免車體太大,停靠進出困難。

工務局長古沼格指出,「標準車位」指二.五公尺寬乘六公尺長(換算坪數約四.五三坪);「四分之一法定車位」是二.二五公尺寬乘五.七五公尺長(換算成坪數約三.九一坪)。

他說,法規規定室內停車空間除了標準車位外,還容許其中的四分之一車位長寬可各減○.二五公尺。

他表示,買車位要看自己需求,美系車種規格大要買「標準車位」,一般屬小規格的日系車種「四分之一法定車位」就可。

花大錢買到小車位 糾紛多

針對停車位空間大小,縣議員陳麗莉昨質詢指出,蘆竹某建商賣屋時打出宣傳「大型車位」二.五公尺乘六公尺,「標準車位」二.二五公尺乘長五.七五公尺。她說,有人以一百廿五萬元買到後者,沒想到車子貼牆勉強駛入,駕駛無法開門下車,花大錢買到小車位。

陳麗莉強調,根本沒有所謂「大型車位」,建商用欺騙手法賣車位不應該。

古沼格強調,車位規格沒錯,但認同這「四分之一法定車位」價碼太貴。他說,相同規格在桃園巿外圍約八十萬元,即便藝文園區不過百來萬元,何況在蘆竹鄉,他指示建管科人員找建商協調減價。法制處長葉火雲說,消費者已提出爭議調解,他們要先看合約內容,若一切都合法,可能朝換車位或減價或退車位等方向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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