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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籲調整速限/交部︰雪隧車距 執法重點

自由時報/ 2012.05.1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胡健森、湯世名/台北報導〕雪山隧道發生歷來最嚴重的火燒車事故,高公局預計下週討論雪隧速限如何調整;多位學者串聯要求,應趁此時機降低最高速限、提高最低速限,讓車速趨向均勻,才是安全、有效率的模式。

台大教授張學孔批評,雪山隧道提高速限,是專業遭政治力凌遲的案例之一,有了死傷的慘痛教訓,大家都應該思考,讓交通政策回歸專業,高公局應有專業作為。

雪隧履勘委員、逢甲大學教授李克聰也批評,高公局說雪隧速限提高可以加大車流量,根本毫無科學根據,怎能以每輛車都開到最高速限九十公里來計算車流量?

他指出,國道五號在較開闊的南港至坪林這段路速限為八十公里,但進入雪隧後,速限反而提高至九十公里,加上容許值,車速可達一百公里,許多駕駛人會習慣性加速,但最低速限僅有六十公里,後方車輛遭擋住,又不能變換車道,就會逼車,容易發生意外。

車速不均勻 最大問題

李克聰認為,整個政策最大的問題,在於車速的不均勻,雪隧車速分布,從六十公里至一百公里都有,要讓隧道內車流安全、有效率,要從車速均勻著手,該調高的是最低速限應調高至七十公里,最高速限則應降至八十公里。

成大教授黃國平則建議,雪隧內有速限可變標誌,但卻一直維持在九十公里,應該要機動調整,以提醒用路人,同時透過廣播提醒用路人安全車速與間距。

交通部長毛治國昨日在彰化市視察交通工程時說,未來將把雪隧內車輛行車間距列為執法重點,尤其是大客車的行車安全距離,將做進一步的要求。目前雪隧南下路段因火燒車造成部分設備損壞,暫時把速限降低到時速八十公里。

高公局長曾大仁昨天強調,下週一將邀集各方學者、專家討論,會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檢方傳喚廂型車司機

雪隧火燒車事故,檢、警昨天在釐清肇事責任,承辦檢察官已傳喚發生爆胎的廂型車司機曾振添,並勘驗現場監視畫面,至於首都客運司機葉傳清因為還在醫院插管治療,勢必得等身體狀況允許,檢察官才能進行偵訊。

首都客運公司總經理李建文昨日說,對這次意外事故原因及責任,該公司將協助配合交通主管機關完成調查,並以最大的誠意,與這次事故傷者及罹難者進行後續和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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