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劈姊妹花 陣頭男判15年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兩年前分別就讀國二、國一的姊妹花愛參加廟會,姊姊多次與陣頭、網友發生過關係,因月經沒來擔心懷孕求助學校,後由警方帶往醫院驗傷;陪同的妹妹虧姊姊活該,姊姊脫口而出:「妳不也和很多陣頭玩過」,在警方追問下妹妹也坦承和多人發生關係,其中王姓陣頭與姊妹花都發生過關係,被合併判刑15年10月,應執行刑5年;另一名曾與妹妹發生關係的方姓刺青男被判3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姊妹花目前已被安置,分別就讀高一、國三。王、方兩嫌否認性侵姊妹花,被害人指出兩男身體特徵,昨天判決性侵罪成立;其他12人也否認性侵,仍由法院審理中,其中王男與國二姊姊交往,還偷偷劈腿國一妹妹,姊妹都被蒙在鼓裡,直到供出男友身上同有「一條龍」刺青,才知都遭王男背叛。

檢警調查,姊妹花的父母離異,姊妹跟父親同住,99年間,分別就讀國二、國一的姊妹花迷上廟會,常和八家將、陣頭廝混,陸續與陣頭、網友發生關係。直到99年10月,姊姊月經遲遲未來、擔心懷孕,求助學校輔導室,並坦承曾與9人發生關係,令前往處理的員警瞠目結舌;國二姊姊隨警方前往驗傷,並要國一妹妹陪同到醫院。

姊妹兩人在醫院嬉鬧,妹妹狂笑姊姊「活該」,姊姊一時惱羞成怒回虧:「妳不也和很多陣頭玩過」,令在場老師、員警傻眼;警方追問,國一妹妹坦承曾經與5名陣頭發生關係,警方通知王男、方男等14人到案,但所有人都否認性侵。